您的位置:首页>栏目首页 > 营销 >

天天实时:文明无小事!郓城一男子故意向城市道路抛洒垃圾被行政拘留10日

2023-07-02 21:43:00    来源:大众网


(相关资料图)

大众网记者 李效谨 通讯员 丁林举 郓城报道

现如今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城市环境越来越整洁,人人都要爱护环境卫生,珍惜美好生活。或许很多人不知道,故意破坏环境卫生不仅会违反《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近日,郓城县公安局和郓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密切配合,抓获了1名多次故意向城市道路抛洒垃圾的男子。

2023年4月13日,环卫工人在郓城县公明路与尚武路路口以南发现路面有许多散落垃圾,立即按照职责进行了清理。但之后在附近区域,又前后4次发现大面积垃圾散落现象,抛洒距离长达200米左右。保洁三公司经理认为这绝不是偶然现象,在逐级汇报后,将此事向郓城县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报案。警方通过查看公安局天眼、交警队监控、附近沿街店铺监控,一路沿公明路、水浒路、郓邑路查到边庄村。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后,锁定此事件嫌疑人为村民边某亮。

之后的一个多月内,郓城县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多次出警寻找嫌疑人,在环卫工人的协助下,于6月27日早晨在金河路西段消防广场将其抓获。公安机关查实,边某亮因与他人有矛盾,故意制造4起在公明路抛洒垃圾的事件,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边某亮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公共秩序需要共同遵守,环境卫生更需要人人爱护。我们要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莫因个人矛盾和对法律的无知做出损害公共卫生环境的行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一旦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就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关键词:

相关阅读